2000年以来,各类企事业单位丶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投身我市慈善事业。为了表彰这些为慈善事业积极奉献的单位与个人,激发社会各界关心丶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南昌市民政局丶南昌慈善总会丶南昌日报社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首届“十大慈善单位”和“十大慈善人物”活动。
据悉,本次评选分为征选丶票选丶评定三个阶段。评选范围是热心支持和参与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丶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评选活动设立“十大慈善单位”和“十大慈善人物”两大奖项。
记者从本次慈善评委会办公室了解到,自即日起至2008年3月12日,符合参评者可通过三种方式参评:一是各县区民政局丶慈善会可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候选人;二是社会各界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名推荐名单;三是参评者亦可根据评选条件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自荐。
“十大慈善单位”参评条件:1丶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资源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2丶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单位的社会责任,在行业中有较好声望;3丶2000年以来实际捐款物1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突出。
“十大慈善人物”参评条件:1丶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活动,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社会形象良好; 2丶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较高;3丶2000年以来个人捐款捐物积极主动,社会效益突出。